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4日政协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曾晓黎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高举旗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对2024年工作的总体安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可行,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为建设“六个新聊城”汇聚磅礴力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01-15 (2024年1月14日政协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44350.html 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四届聊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