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4.6亿余元
惠及33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本报讯 (记者 林晨 刘志耀) 1月26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近年来,该局积极探索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助力企业研发创新。
强化科技信贷支持。制定《聊城市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发生不良本金损失时,财政资金承担不良本金损失70%的风险补偿。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银行机构给予33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73笔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贷款金额14.6亿余元。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分散银行信贷风险,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有力增强了企业研发积极性。
强化财政资金助力。2021年,省科技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工作,对首次备案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并还本付息的企业,给予40%的贷款利息支持,我市出台配套政策,按照省财政贴息支持额度的50%给予市级财政补助,省、市合计补贴贷款利息的60%。贴息政策落实以来,全市6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省、市财政贴息支持600余万元。财政资金的助力,推动了我市科技型企业的蓬勃发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从2019年的128家增长到2023年的1155家。
强化银企对接服务。通过举办“鲁科融”科创融资路演等活动,组织专家、金融和创投机构到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科技创新、融资需求等情况,推动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精准对接。积极融入省科技型企业增信评价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型企业科研项目、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评价,为企业创新能力画像,全市160家科技型企业提交了融资需求。通过建设我市科技型企业“白名单”,为企业开展政府背书,有力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市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