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良法善治新画卷
——聊城高质量发展的“立法之力”
■ 本报记者 马永伟
立法,是法治的“源头”。2015年12月,聊城被赋予地方立法权,8年多来,从《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到《聊城市河道管理办法》,我市共出台地方性法规17部、地方政府规章15部……累累硕果的背后,是从未停歇的法治脚步。
“高质量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细数过去一年的立法成绩单,《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以法治捍卫英烈荣光,弘扬英烈精神;《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保障黄河水资源科学利用,助推黄河流域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为打造‘两河明珠’城市增添了新的法治力量。”3月11日,聊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强告诉记者。
理论研讨“领航”
全省首创市政府立法理论研讨活动
立足于交流立法工作经验,提升政府立法研究水平,聊城在2022年创新举办了市政府立法理论研讨活动,是全省唯一举办理论研讨活动的设区市。
活动期间,聊城市司法局广泛动员市直部门、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政府立法联系点、政府立法专家等多方参与,最终评选出多篇优秀论文参与全省评选,其中,1篇荣获一等奖、3篇荣获二等奖、2篇荣获三等奖,报送数量和获奖数量均在全省排名第一。
2023年举办的第二届市政府立法理论研讨活动评选出10篇优秀论文。“就报送的论文看,文章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贴合市政府立法项目,如《聊城市村庄规划立法内容相关问题的研究》为我市出台《聊城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提供了理论依据,《“小快灵”地方立法之观察与思考》对精细化立法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对制定务实管用、具有聊城特色的法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佰明介绍。
审慎论证“伴航”
小切口立法、创新性立法
立法项目的审查论证是保证立法质量的关键一环。近年来,聊城通过立法智库建设、立法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审查论证能力,创新出台了一系列小切口立法、创新性立法。
这其中,《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是小切口立法的典型代表。
为提高失能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促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出台《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民政部简报》专题介绍立法情况,并向全国推广聊城经验。
《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着力回应社会关切,解决预付消费领域存在的虚假承诺、不守诚信、携款“跑路”等突出问题,以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性立法方面,《聊城市烈士褒扬办法》是全省首部设区市关于烈士褒扬的地方政府规章,我市立法经验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简报刊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立法后评估“护航”
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开展立法后评估,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聊城首创评估制度化、过程精细化、成果实效化“三化立法体检”新模式,全力做好政府立法“后半篇文章”。
评估制度化促规范。《聊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聊城市政府立法评估制度》等系列制度相继出台,为评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抓手。2023年6月,选取6部实施满3年的政府规章为评估对象,我市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
“四评”精细化重民主。聊城市司法局创新采取部门自评、精准点评、公开社评、专家细评“四评”方式进行评估,通过聊如指掌App、立法意见征集平台等,多途径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从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等方面对立法项目进行全方位评估。
成果实效化真落地。评估不是目的,将评估成果转化为立法质效才是关键。聊城市司法局结合评估情况,组织专家对6部被评估规章逐一研究分析,对症下药。“我们及时将评估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起草执行部门,各部门进行了积极整改,确保评估成果及时转化落地。”吕佰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