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规划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lckfq.gov.cn/site_kfqjfb/channel_kfq_lcjjjskfqjjfzbb_5b/doc_65f8edaa59752d02c0b2aa42.html
2.纸质报告书查阅:
公众可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规划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后交建设单位。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联 系 人:王延腾
联系电话:0635-8518868
通讯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107号
邮政编码:252000
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侍工
联系电话:1580149089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25层2905
邮政编码:10002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