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莘县:对违规广告牌说“不”
本报讯 (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牛贵葆 张跃东) “这条路两侧既有学校,商铺也多,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不少商家将广告牌挂在较高位置,有的还安装了光源,极易引发火灾,给拆除工作带来了不小难度。”4月6日,在莘县城区大安街,执法人员介绍广告牌整治情况。3月23日至4月初,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城市广告牌匾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该县已累计排查整治商户3000余户,发现并整治超大、超高、锈蚀及遮挡窗户阳台等违规广告牌700余处。
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洪涛介绍,本次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整治、调解等若干个推进小组,确保“专事专管”,责任到人、到岗,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原则,合理制定拆除整治计划,压茬推进。行动中,该局实施“先宣传认知,后依法整治”两步走策略。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印发广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营造舆论氛围;执法人员深入门店,讲解专项整治行动的作用和意义,做好思想工作。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有关门店、责任单位或法定代表人,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达标或逾期未改的,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拆除;对废弃存在安全隐患、确有拆除难度较大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组织专业人员稳步推进拆除工作。该局还建立动态巡查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