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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对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案例一,范县国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4年1月18日,对该公司承建的东阿至阳谷高速公路TJ3标钢筋加工场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加工生产桥柱钢筋时有5处焊接点正在作业,未按规定使用焊烟收集设施,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375万元。

案例二,冠县飞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24年1月23日,现场调取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2023年12月28日抛丸工序进件口密闭帘密闭不严,造成抛丸粉尘四处飘逸。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7031万元。

案例三,华润昂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024年2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的碱洗喷淋+生物除臭装置4个除臭循环泵未开启,导致碱洗、生物除臭装置无法上水进行除臭喷淋。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已依法立案,并责令整改。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企业要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知法、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

2024-04-1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48443.html 1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