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建筑”焕新生
——我市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 本报记者 张目伦
本报通讯员 张迪
“这是上世纪50年代的房子吗?要不是这木质房梁还真看不出来。”“把非遗项目放在地委专署旧址展示是个不错的办法。”“把粮库改造成博物馆,使老建筑焕发了新生。”……
4月9日,泰安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泰安市泰山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泰安市城市建设设计院一行,来我市考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相关工作。他们先后走进米市街历史文化街区和古城区,对原东昌府区工会、米市街家具厂保护提升项目、聊城地委专署旧址等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聊城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历史文化街区院落环境整治提升以及古城业态活化等情况。考察团一位成员表示:“这次参观了很多具体、翔实的案例,给了我们很多启发。聊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扎实、资料规范,活化利用成效显著,我们回去后要好好研究,争取将学习到的经验充分运用到工作中。”
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文物古迹和独具特色的“城、市、河、湖”城市格局,承载着聊城人千年人文历史记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聊城市扛牢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政治责任,以文化赋能高质量发展,让名城保护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亚介绍。
聊城是黄河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城市,黄河文明和运河文明在这里交相辉映,留下了灿烂的历史文脉。1994年,聊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记者在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了解到,我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确认全市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581处,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保单位分别达到13处、79处、150处、206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项目分别达到12项、65项、356项、1010项;建成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名村1个,中国传统村落3个,省级传统村落12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7处,市(县)级历史文化名村11个、传统村落18个、历史地段5个;市(县)级历史建筑180处;国家工业遗产1处,山东省工业遗产1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处,山东省农业文化遗产5处;山东省水利遗产2处;市级地名文化遗产128处,多种保护对象及措施均实现新突破。
为确保名城保护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我市构建了“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专项规划+技术导则”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聊城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制定了《聊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推进方案》《东昌府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民居修缮整治实施意见》等24项制度政策文件。
针对古城区生活便利性不足、街区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我市进行了全方位更新改造和修缮提升,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济哲介绍,他们对古城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优化,实施了沿街建筑亮化和街道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原地委专署、绮园等修缮提升项目及新建的30处“口袋公园”、微景观拓展丰富了古城的公共活动空间。通过开展“六路”“六线”治理,沿湖岸线进行了生态修复,历史水系丁家坑得到全面整治,保护性提升老家具厂、老工会、老粮店、老豫剧团等传统院落10余个,保持和延续了街区传统风貌。
“你们积极探索激活历史文化的生命力,还原了一个生活气息浓厚、街巷生机盎然的古城。”泰安考察团切身感受到聊城聚焦活化利用、全力打造活力古城的诚意。
李济哲表示,我市致力于道署东街、城隍庙街、状元街三片历史文化街区提升,全面展示古城历史变迁;推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在对原地委专署、杂技团排练厅、县图书馆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整治的基础上,引进类型丰富的业态项目,为历史遗产注入现代生活气息;完成杂技团排练厅、粉末冶金厂等51处历史建筑的加固修缮,原汁原味保留历史风貌。我市始终把保护工作放在赓续历史文脉的第一位,推进保护、管理利用及全面提升,聊城粮库、傅氏祠堂入选省文物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示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