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发布
精选立法项目19件
本报讯 (记者 马永伟) 4月23日,记者从聊城市司法局了解到,经过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聊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于4月19日正式印发,共有19件立法项目列入其中。
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是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我市通过广泛征集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深入座谈论证,制定政府立法计划,把实践急需、立法条件及时机成熟、各方意见统一的项目作为工作重点,科学、合理地明确工作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及措施,对立法草案起草部门、完成时限等提出具体要求,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开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立法任务如期完成。
此次列入《计划》的19件立法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地方性法规项目,共10件,其中年内需提请市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4件;第二类是政府规章项目,共9件,其中年内完成的重点项目2件。2024年需提请市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重点项目4件,分别是《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聊城市体育发展条例》和《聊城市供热条例》;需年内完成的政府规章重点项目2件,分别是《聊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修正)》《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修正)》。
调研项目有13件,主要涉及接诉即办、旅游景区管理、地下管线管理、绿化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金征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认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管护等。
“《计划》聚焦民生热点,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我市立法权限,以法治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民生关切,列入了供热管理条例、接诉即办条例等立法项目;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列入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立法项目;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大气污染防治等立法项目;围绕历史文化保护,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聊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强介绍,“我们坚持以‘小切口’立法,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抓住选题质量这个‘牛鼻子’,力争开出立法的‘高质量’之花,为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