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雨露润莘野
——莘县普法工作见闻
■ 本报记者 苑莘
本报通讯员 王德卫
“同学们,遇到暴力或精神欺凌时不要沉默,要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反映,坚决不做校园欺凌的实施者、受辱者、旁观者,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5月7日,春风和煦,阳光明媚,莘县司法局河店司法所所长杨留顺在给河店中学的全体师生和家长讲授法治课。
“听了杨所长的法治课,不仅让我学到了法律知识,而且绷紧了我的法治安全弦。作为家长,我会留意孩子的情绪和行为,及时交流沟通,履行好监护责任。”聆听法治课的学生家长王成说。
这只是莘县普法热潮中的一个缩影。进入春季以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协调作用,及时下发《关于开展精准普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春季普法活动的通知》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多个文件通知,重点围绕呵护青少年成长、春耕备播、蔬菜交易、重点项目发展等,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和乡村振兴这一“关键领域”,组织各司法所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播洒法治雨露,润泽莘州大地。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有了较大的提升。之前都是我们司法所跑着去联系普法对象,现在像村居、学校、企业等普法对象主动联系我们,他们‘点菜下单’,我们‘精准配送’,这样的普法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接到学校的普法需求单后,我们立即组织普法队伍,精心准备法治讲座,为学校师生送上精彩的法治课。”4月16日,为莘亭路学校学生上完法治课,燕塔司法所所长马居民欣喜地介绍。
随着“八五”普法规划的深度实施,“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成为了人民群众的思维共识。前不久,张鲁回族镇一家企业因经营重构而拖欠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工人们多次催要未果,一度情绪激动,无奈找到司法所调处。张鲁司法所所长齐奥及时受理该案,了解前因后果后,向企业和工人耐心普及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企业支付了工人的工资,一桩工人讨薪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工人两个月拿不到工资,情绪非常激动,好在他们认识到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我们司法所第一时间向企业和工人普及了法律知识,通过普法说理,工人顺利地拿到了工资,这也是社会大众法律素养显著提升的重要体现。”齐奥说。
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不仅社会大众的法律素养得到了显著增强,而且在全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方面更加坚强有力。
3月14日,莘县市场监管局、莘县消协在燕塔广场集中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22日,莘县人民检察院走进东鲁学校,集中开展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送法进学校活动;3月22日,莘县水利局、莘县黄河河务局、莘县水文中心、莘县气象局在燕塔广场联合开展了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活动;3月22日,莘县甘泉学校组织初中师生和部分家长到莘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参观宪法公园、党内法规公园和民法典公园,在普法石刻书、普法宣传栏面前,师生和家长不时驻足观看,交流学习、汲取养分;其他县直单位、部分镇街和学校等主动开展法治讲座、集体学法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拧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一股绳”。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莘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好法治宣传教育的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提升队伍素质,创新普法形式,注重精准实效,充分调动律师、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等队伍的普法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阶段及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播法治雨露、普照法治阳光,切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贡献更大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