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工运史展馆文物藏品征集公告

聊城市工运史展馆是全面展示工人阶级兴起、工人运动发展历程,以及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取得重大成就的专题性展示馆。代表聊城工人群体、劳动模范英勇斗争的革命精神、职业精神和劳模精神的文物藏品,是传承红色基因、铭记光辉传统的重要载体,是反映中华优秀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媒介。为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型形态,珍藏工运集体记忆,保存聊城工运文化基因,聊城市总工会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聊城工运政治、运动、文化和重大事件的重要物证。

2.重要历史人物关联的重要文物及所创作的作品。

3.反映聊城与其他城市工人文化交流的珍贵物证。

4.反映聊城近现当代影响工人运动发展进程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重要物证。

5.反映聊城工人阶级对外交流、携手并进、共同发展的重要物证。

6.反映聊城周边各地区工人运动兴起、发展的重要物证。

7.反映聊城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工人阶级组织发展演变的重要物证。

二、征集类别

1.金属制品、玉器、陶瓷器、皮革、漆器、拓片、匾额、碑石(文)等。

2.珍稀地图、报刊、书籍等正式出版物类。

3.内部文件、设计图纸、通知文书、档案资料以及信函、手稿、笔记、传单、文件汇编等非正式出版物类。

4.照片、胶片、拷贝、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音像制品类。

5.珍稀货币、邮票类。

6.重要代表证、出席证、证件、证书、印信、勋章、徽章、奖状、喜报、奖章、图章等证章类。

7.国旗、军旗、奖旗、舰旗、队旗、锦旗等旗帜类。

8.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服装服饰类。

9.绘画、书法、雕塑、工艺品等美术作品。

10.具有重要价值的标本以及家具等人工制品。

三、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2.以移交、捐赠、征购三种方式为主。

3.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四、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时间:2024年6月—7月。

2.长期接受全社会各界捐赠。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聊城市总工会

联 系 人:杨 猛、袁涌洲

联系电话:0635—8261085,18862162635

电子邮箱:lcgyszg@163.com

地 址:聊城市工人文化宫三楼(奥森路以西、含香街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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