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有资金又有用地指标
我市获省级耕地保护激励
本报讯 (记者 白文斌) 7月1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报,对2023年度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激励,我市在耕地保护工作方面成效突出,获得5000万元资金和10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第一档次奖励。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着力构建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取得显著成果。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长效监管的实施意见》,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实现了由“事前视而不见、事后一拆了之”向事前预防、立案查处转变,由形式合法、实际违规违法向求真务实、严格执法转变,由集中式、运动式整改向日常化监管、经常性整改转变。
在科技赋能耕地保护方面,我市在临清试点推行自然资源“高空瞭望”智慧监管系统,将静态监测数据与动态监控视频融合叠加,形成视频、图片、音频、影像“静动”结合的高空瞭望监控视频数据资源,实现了“全景摄像机+智能识别”模式24小时不间断自动巡查。此外,我市选取冠县清水镇为试点,探索利用无人机对辖区耕地进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并建成“飞燕”智慧监管系统。
在督导调度方面,我市开展耕地不合理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排名制度,对整改恢复先进及落后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并不定期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汇报;市委督察办、纪委监委、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成立督导组,采用“现场督查+工作约谈+重点座谈”的方式对县(市、区)进行高频率实地督导,确保耕地整改工作落实要求到位、整改恢复到位。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耕地总量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内非耕地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政策宣传,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