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120个工程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报讯 (记者 陈金路) 7月15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2024年第二季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显示,百余个总包单位共计120个工程项目缴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据了解,总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的项目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并于存储之日起5日内将存储凭证上传至监管平台。建设单位应当提示总包单位按时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上传相关凭证。总包单位所承包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具体实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总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向经办银行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书面通知有关经办银行和总包单位。经办银行须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从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本人。
除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还聚焦建筑领域农民工群体,采取“普法讲堂”“流动仲裁庭进工地”“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等方式,深入开展“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在项目工地设立调解工作服务站,持续推进多元解纷、强化协商调解,主动靠前服务,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和温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样板。截至目前,全市建立调解仲裁工作服务站300个,化解争议纠纷634件,服务农民工1.3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