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眼”“顺风耳”呵护碧水蓝天
——我市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 本报记者 赵宏磊
本报通讯员 沈潜
环境监测是生态环保工作的“耳目”和“哨兵”,可以准确、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为污染源控制、环境评价、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保障。
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状况,以便排污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超标排放问题,实现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能力,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千里眼”“顺风耳”作用。
近年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源头防控、制度建设、日常考核、加强培训等多项举措,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精准化、科学化管理,数据质控工作位居全省前列。2023年,聊城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单办结率、数据有效率、运维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00%、99.97%、99.83%,分别位居全省第1名、第2名、第5名。聊城市在全省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大练兵”活动中位居全省第3名,并在全省“大练兵”总结会上作典型发言。
摸底数 强排查
市生态环境局组成以监测、监控、执法等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强化重点单位自动监控联网排查工作。工作专班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规范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摸清应联尽联底数。
对于确实符合缓免安装联网条件的污染源,及时向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报《聊城市关于部分排污单位不纳入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统计的说明》,进行报告备案,确保安装联网工作的严肃性。经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审核,全市416家企业607个排放口需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施,纳入国家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考核。目前,聊城市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排查率为100%。
筑基础 重创新
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检查工作制度》《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处置工作制度》《新增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工作制度》《排查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联网排查工作制度》《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指南》等17项工作制度。制度建设优化了工作内容,完善了工作细节,提高了污染源监控工作的程序化与全面性。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点单位排查工作要求,在制度中详细说明“超期未联网清单”推送规则及处置方法,完善排查工作流程,细化排查工作内容。
重调度 保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严格的日常考核机制,每月编制《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情况通报》,通报设备有效率、设备故障情况和运维单位运营情况,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排名;每季度召开座谈会,对排名较低、设备故障频发、运维任务超期的运维单位给予帮扶指导。工作考核有效督促了运维单位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了自动监控设备稳定运行。2023年,聊城市新增联网重点单位82家,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99.16%,优于有效传输率大于95%的国家考核目标。
强培训 增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培训会,定期邀请省市环境专家及自动监测设备厂家开展技术培训,提高重点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运行维护能力。通过培训,排污单位工作人员对自动监控设备原理与日常维护、相关法律法规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今后,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严守监测数据质量“生命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决策服务的“耳目、哨兵、基石”作用,继续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及运维单位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重点单位自动监控联网排查工作,积极调度国家排查系统产生的动态排查任务,夯实数据溯源分析能力水平,增强协作配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保障,助力聊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