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报讯 (记者 赵宗锋 黄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7月23日至8月12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聊城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1日向聊城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宋继宝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李长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人员,聊城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聊城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积极成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组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常委会坚持每月研究生态环境议题,市政府不定期调度,市人大、市政协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会商。在全省率先发布《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成功创建国家重点区域“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作为全省第二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市,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改革探索。

聊城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积极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9月30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755件,阶段办结34件,责令整改373家,立案处罚15家;约谈1人,问责14人。

督察指出,聊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整改力度和责任压实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有的地方和部门面对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存在畏难情绪,主观能动性不足,对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的现状认识不足,缺乏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定力和韧劲。部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莘县朝城镇建筑垃圾倾倒问题,聊城市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面举一反三系统治理,但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存问题排查不细,督察组在经开区等5个县(市、区)发现存在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存问题。

二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存在差距。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钢管、彩钢板、轴承等特色产业集群,整合提升推进不力,部分行业升级推动缓慢。市水利部门对再生水利用统筹谋划不够,未能实现中心城区范围内统一规划、统一配置。截至目前,聊城市再生水利用规划尚未编制;高新区、经开区虽独立编制了再生水利用规划,但尚未实现中心城区内再生水资源的统筹使用。

三是部分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聊城市机动车达到160余万辆,其中重型柴油车近8万辆,交通运输部门推进重点企业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力度不够。钢管、彩钢板等产业集群运输“大进大出”特征明显,经开区、东昌府区钢管产业集群年总运输量约1020万吨,其中公路运输量约920万吨。盛德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冠县分公司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普遍存在建筑垃圾露天存放问题;莘县、临清市、东阿县等部分企业未落实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涉气企业整治提升力度不够。聊城市现有45家烧结砖瓦窑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普遍不高,达到C级绩效的只有2家,剩余43家企业均为D级绩效。

四是水污染防治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中心城区市政排水设施不完善,存在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漏排、雨季雨污混排等问题,影响周公河水质。村镇污水处理成效不稳固,部分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收集不到位。部分重点项目进展缓慢,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及人工湿地项目、茌中河人工湿地项目和临清市卫运河人工湿地项目修复改造进展缓慢。东昌府区堂邑镇护城河综合打造项目二期工程停滞。

五是部分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突出。聊城市燃煤发电等工业项目产生大量的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不到位,存在违规堆存等问题。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第三方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查处不积极。机动车拆解行业管理粗放,全市16家汽车拆解企业,均未按要求向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督察要求,聊城市委、市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开展“四减四增”,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等九大行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稳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问题,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美丽山东建设贡献聊城力量。

督察强调, 聊城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根据要求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聊城市委、市政府处理。

2024-10-14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58375.html 1 山东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反馈督察情况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