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 黄振) 10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彤宇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听取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拟定于10月30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研究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建议议题主要有:集体学习;听取市政府关于《聊城市供热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相关议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表决相关条例(草案);书面印发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检查《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初审意见、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聊城市供热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检查《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对《关于聊城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市政府对《关于聊城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聊城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对《关于聊城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关于检查〈聊城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员额制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会议听取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专题询问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刘国强、孙凌云、杨广平、刘东昌、马广朋、侯德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