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富彬的提请,批准:
陈峰为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
孙吉祥辞去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柴青云辞去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峰辞去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