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启用临清市G240线 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点的公告

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提升公路运输环境,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经临清市交通运输局和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0时起,正式启用我市1处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点。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0时起

二、设置位置

临清市G240线动态称重检测点(G240线K331+820m处)

三、经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运车辆所有人或实际驾驶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收集的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行为的信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该处执法检测点已经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检定证书编号F13-20247590、F13-20247591、F13-20247592、F13-20247593),采集的车辆装载信息合法有效,检测所得数据将依法作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处罚证据。请广大运输业户和驾驶员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安全合法运输,严禁超限超载。

特此公告。

临清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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