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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琪同志逝世

原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聊城地区工作委员会党组书记、工委主任李朝琪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12月8日7时10分不幸逝世,享年90岁。

李朝琪同志,1935年10月生于山东齐河。1953年12月参加工作,195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12月至1974年1月,历任茌平县城关完小教师,《茌平县报》、《聊城日报》编辑,中共聊城地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农工部干事,聊城地革委办公室、山东省革委办公室调研组干事;1974年1月在中共聊城地委办公室任材料组组长;1975年3月任中共聊城地委办公室主任;1976年9月任中共聊城地委副秘书长,期间曾先后兼任地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1984年3月任中共临清市委书记;1987年1月任中共聊城地委统战部部长兼地区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地区对台工作办公室主任;1988年9月任中共聊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1年3月任中共聊城地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3年3月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聊城地区工作委员会党组书记、工委主任,中共山东省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97年12月退休。

2024-12-12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61473.html 1 李朝琪同志逝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