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自治”“德治”与“法治”的结合点

——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以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治理的调查

■ 本报记者 陈霞

本报通讯员 苏敏

俗语云,“宁领千军,不领一村”,足见“治村”不易。而村规民约作为“自治”“德治”与“法治”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重要手段,成为了当下规范村民行为、推动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治理的有力抓手。

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坚持党建引领,于2024年初启动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从“倾听民意”聚焦需求到“因时而异”修订规矩,再到“创新抓手”激励约束,分批推进。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该街道9个新村(社区)、31个网格村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已全部完成,婚事简办、丧事节俭、邻里和睦蔚然成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上三下”,广纳民情民意

按照“街道指导、新村(社区)统筹、网格村落实”的原则,2024年初,道口铺街道全面启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该街道根据新村(社区)、网格村实际,特别是依据党组织建设、群众基础、前期村规民约内容是否完善等情况,分批次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2024年1月至6月底,为第一批次,选取群众基础较为扎实的高马村、任堤口村、仙庄村作为试点。4月至9月底为第二批次,由各新村党组织推荐出9个自然村,总结第一批试点村经验教训,做深做实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并树立典型,带动全面。7月至12月底为第三批次,在街道下辖的31个自然村全面铺开。

在具体修订过程中,实行“三上三下”工作法,压茬进行,边总结边推进,边实践边交流。

“一上一下”,时间期限为90天。此阶段内,街道、新村(社区)、网格村通过“村村响”、微信群、走访、电话联系外出务工者等方式,向全体村民讲解和普及村规民约的作用和修订程序,最大限度尊重群众意愿、最大范围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群众上交的建议后,网格村进行汇总整理,新村(社区)进行审查,剔除有悖于政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不合时宜的内容,并将剔除原因反馈给村民,最终形成初稿。

“二上二下”,时间期限为60天。此阶段内,各村通过召开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开展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充分结合村庄实际,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将修改内容向村民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村民无异议后形成送审稿。

“三上三下”,时间期限为30天。此阶段内,各村送审稿上交街道。街道党建办、宣传办、团委、妇联、民政、司法、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审核工作组,对各送审稿逐一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核和修改,形成三审稿,由各村再次向群众反馈和征求意见建议,经村集体研究后,最终形成定稿,并向群众公布。

“破旧立新”,深接地气

基层情况千变万化,群众需求不断更新。在这次修订过程中,各村因时而异进行“破旧立新”。

有些村针对群众反映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在充分吸纳村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在村规民约中增加了“推进红白理事会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严格规范村民红白事的规模和流程,并将《文明办理红白大事执行办法》作为村规民约附则。

仙庄村因农村宅基地纠纷多,群众反映大,便将“田宅挂钩”写入村规民约,避免纠纷、保护耕地。这次修订中,该村还结合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现状,将“动态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退人退股、添人添股”写入村规民约,为合作社的规范运营打下了基础。去年嫁入仙庄村的邓亚雯,作为新入户无地村民,将获得1000元的补偿款。

“全国文明村”高马村,辖区企业多,村外租土地也多,需每年统一分配租金。该村在最新的村规民约中规定:凡是村内户籍人员、10月1日前嫁入人员、新生儿等均可参与当年分配;凡10月1日前出嫁人员、迁出或去世的不参与当年分配。结合殡葬领域改革,该村在操办白事时取消了大棺材,转而采用小石棺存放骨灰盒,仅此一项就为村民节省了不少开支。

去年下半年,该村6户村民办红白事,共节约近20万元。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约束的规定,必须深入人心,化为行动自觉。各村通过简单的“顺口溜”形式传唱,使乡村文明建设的要求在潜移默化中入脑入心。

“信”以致用,推动全民参与

村规民约修订是基础,执行好才是根本。道口铺街道结合信义体系建设,建立信义积分管理机制,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将村民(居民)的社会行为量化为积分。对在人居环境、志愿活动、见义勇为、矛盾化解、文体活动等“信义+”活动中,积极参与、作出贡献的行为进行加分;对违反公序良俗、未履行承诺的反面行为进行提醒整改,拒不整改的记入档案,进行扣分。

道口铺街道成立了信义联盟,在辖区所有居民新村共建9家信义超市,吸引32家商家加入联盟。依托信义超市,按照“以德积分、以分易物”的原则,村民可凭信义积分兑换洗衣液、卫生纸、水彩笔等163种生活、学习用品。截至目前,共1383人次用信义积分兑换物品,总价值6万余元。该街道重点将村规民约执行情况与“最美家庭”“文明户”“信义之家”的评选相结合,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群众,在惠农政策、劳动用工、评先选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覆盖。同时,推出多项志愿服务项目,吸引广大群众自发主动参与,构建全民共同参与的社会信义体系。

在去年新修订的村规民约中,还对违背村规民约的行为由原来“告诫处理”修订为“惩戒处理”。二字之差,大大提升了村规民约的约束效果和治理力度。

几点启示

启示一: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必须以群众需求为核心,通过“三上三下”等民主决策过程,广泛倾听民意,全面体现民意,充分激发广大村民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村民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通过村规民约,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基层自治圈”,这也正是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让基层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广泛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唯如此,才能最大限度激活基层治理的“源头活水”,以乡风文明推动乡村振兴。

启示二:村规民约的内容要与时俱进。村规民约,历史悠久,最早记载礼仪规范的《周礼》中就有乡里敬老、睦邻的约定性习俗,明、清时期在地方上正式推行“乡规”“社约”。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农村地区的社会治理不可避免会遇到新形势和新问题。当传统的“熟人社会”不足以解决一切问题,村规民约的建立势在必行,但其内容必须适应时代发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针对不同阶段的社会需求进行更新完善,既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又融入现代价值观,增强其现实指导性和执行力。

启示三:村规民约必须具有一定约束力。村规民约应以“自治”为基、“法治”为纲、“德治”为魂。不仅要有清晰明确的规定,更需要配套激励机制与约束手段,通过类似“信义积分”等多种方式,引导村民从基层治理的“旁观者”,变成群策群力的参与者。同时,以合理的惩戒措施强化约束力,使村规民约成为真正的行为准则。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在一起,不仅有助于解决那些“法律管不着、道德管不了”的实际问题,还可以涵养乡风文明,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2025-01-17 ——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以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治理的调查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63851.html 1 找准“自治”“德治”与“法治”的结合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