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景这边独好
——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纪实
■ 王军豪 王希玉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审判组织,“离民近”“与民亲”,立足基层、贴近群众,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阵地。
2023年5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司法为民、履职尽责、多元解纷,让“枫桥经验”在江北水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坚持政治引领,加强法庭建设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一场巡回庭审在茌平区冯官屯镇某村举行,周围坐满了来旁听的村民。
原来,王某在村东建有鸭棚一座,李某在浇地时电线短路,将王某的鸭棚烧毁。涉案电机、电线产权所有人为本案的17位被告。王某主张以各被告使用涉案机井灌溉的耕地面积为依据,按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其他16位被告则主张应当由被告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茌平区人民法院冯屯人民法庭迅速与当事人所在村党支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案情。
冯屯法庭以巡回庭审的方式审理案件,目的是在办案的同时提醒群众保障用电安全。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研究制定调解方案,立刻转入对案件的实质性调解阶段。经过法官连续7天的耐心工作,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是冯屯法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创新设立村级“枫桥工作站”的硕果之一。近年来,该法庭依托基层党组织在辖区设立28处村级“枫桥工作站”,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解纷网格体系。“枫桥工作站”作为基层法庭的延伸,为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代为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工作站成立以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30件。
党建强,业务才能强,法庭建设才会好。创建活动中,全市法院35处人民法庭紧紧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着力抓好党建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强化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拓展院所党建工作阵地覆盖面,为广大党员学习、活动提供充足、规范的场所。拓宽党员活动室功能,以阵地建设为切入点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莘县人民法院燕店人民法庭坐落在有着“中国香瓜第一镇”美称的燕店镇,辖区是莘县瓜菜集中种植区,有莘县最大的瓜菜交易市场,出产的瓜菜约占莘县瓜菜产量的二分之一。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燕店法庭立足辖区瓜菜种植交易实际情况,以“法护菜乡”品牌创建为抓手,强化特色解纷措施,成立“法护菜乡”工作室,联合其他部门共非诉化解涉农瓜菜种植纠纷560件;成立涉瓜菜纠纷审判团队,专门审理涉及土地流转租赁、瓜菜种植销售等涉瓜菜种植案件,实现专业案件专业审理;设立“法官工作站”,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立“五长五老”矛盾联调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积极参与冀鲁豫“三省四县”司法协作机制,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法庭创建的“红色天平 法护菜乡”党建品牌在全省法院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品牌创新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
创建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延伸职能促推源头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预防在萌芽,以“小法庭”守护“大民生”,以“小调解”助推“大治理”,把调解工作融入法治工作大局强力推进,持续增强建设动能,让人民群众在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中真正感受到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日,阳谷县人民法院西湖人民法庭到辖区某村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从“坐堂办案”到“送法上门”,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从而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布某与刘某婚后生育三女。因刘某重男轻女,经常酒后对布某进行家暴,布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程然多次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发现原告布某离婚意向不坚定,更多的是觉得自己委屈,被告刘某思想落后,法律意识淡薄,当事人双方之间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鉴于此,程然法官联合当事人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双方家属等一起开展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原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刘某保证以后不再对布某进行家暴,布某也同意给刘某一次机会。
两个月后,程然再次回访了当事人。布某表示刘某没有再实施家暴,双方关系也趋于融洽。了解这一情况后,程然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创建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近日,高唐县人民法院人和人民法庭受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两案共涉及14名原告,被告均为某公司,原告均系该公司车间工人。被告承认拖欠工资事实,但称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鉴于案件涉及人数多,且关乎劳动者基本权益,承办法官组织审判团队及特邀调解员召开专题会议,随后法官助理与调解员分头联系14名工人及公司代表,核实案情。
经了解,被告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暂无力支付工资,工人们表示理解,希望尽快解决生计问题,若非迫不得已不会起诉,但家庭开支压力大,实属无奈。办案法官转而与工人沟通,引导其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分4期支付全部工资。法院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矛盾激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始终做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目标导向,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传师表示。
坚持履职尽责,服务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创建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临清市人民法院烟店人民法庭辖区轴承从业人员多,轴承行业平稳健康发展,轴承市场已经发展为规模较大、门类齐全的专业市场,但涉轴承类知识产权案件多发。
为更好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乡村振兴,烟店法庭在烟店连城智造小镇轴承产业园设立“法官工作室”,建立“定期驻点值班+点菜式清单”机制,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制作并发放企业“点菜式清单”情况问卷、企业涉诉情况调查问卷、企业知识产权调查问卷,致力于将“法官工作室”打造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专家门诊”。
针对企业提出的合同审查、劳动用工等高频问题,烟店法庭向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详细记录企业的基本资料、反映的法律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并把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和分类,同时常态化与企业及商户代表开展座谈。目前,该法庭已与40余家企业及商户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创建活动中,围绕农村农业发展,全市法院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买卖、农业生产经营等纠纷案件,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东阿县人民法院牛角店人民法庭注重在传统案件办理中积累经验,并积极拓展新的审判思路,对诉讼案件分析研判,找出控制衍生案件发生的方法,实现矛盾纠纷一次解决。2024年,牛角店法庭共审理环资案件139件,其中相邻采光、日照纠纷19件,是除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外数量最多的环资案件。此类案件难点在于采光是否受影响以及影响到什么程度,传统方式下这些事实的认定需要鉴定才能完成。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该法庭从如何简单易行可操作出发,自己动手验算了多个数学模型,最终得出“三角函数”工作方法。
在一起光伏发电板遮阳案件中,依照“根据当地纬度和冬至日时太阳照射最高角度,推算每排光伏最高点对北户院落在冬至日时遮阳长度的变化”这一审判思路,牛角店法庭通过简单明了的公式计算,确定遮荫情况进行裁判。该案的顺利解决,有效将同类矛盾纠纷一次解决,成为此类环资案件可供参考的典型案例。
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全市法院35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乡村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为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依托乡村治理新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多种调解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落地生根,建设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
坚持多元解纷,促进社会治理
多元解纷不仅可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还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满足当事人的多元化需求。
冠县定远寨镇地处交通要冲,货运纠纷频发。为破解诉讼难题,冠县人民法院定远寨人民法庭于2023年与驻地司法所、派出所、人社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综治中心创新构建“五所一庭一中心”联调机制,整合司法、行政、社会力量,打造诉调对接、警调联动多元解纷平台。该平台运用“调解优先、司法确认及时、诉讼兜底”工作方法,实现矛盾化解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案件分流机制,将纠纷案件分流至其他站所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由法庭及时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在法庭就地开庭审理。平台运行以来,调解交通运输纠纷案件160余件,法庭同类案件实现“零接收”,显著降低诉讼增量,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还降低了诉讼成本。
而在一起柳林镇某村40余户村民拖欠村集体机动地承包费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中,定远寨法庭依托“法庭+调解中心+村委会”三级联动机制,通过分类施策、诉讼调解双轨并行等举措,实现全部村民主动履约。
面对村民的差异化诉求,定远寨法庭创新采用“三步分类法”:对账目存疑者,由法官现场监督数据核对,以司法公信力消除疑虑;对补贴争议者,援引《土地承包法》厘清法律关系,明确权利边界;对观望群体,通过公示交费名单形成正向激励。这种因案制宜的调解策略,既体现了法治刚性,又彰显了司法温度,积极回应了群众的司法期待。在调解陷入僵局时,该法庭适时启动“诉讼中调解”程序,采取“背靠背调解”战术,一方面向村民阐明败诉风险及执行成本,另一方面引导村委会行使自治权减免部分利息,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办案人员通过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全部村民主动履约,成功将调解过程转化为法治教育课堂,使履约守信理念更加深入民心。
全市法院35处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格局,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加大力度依托乡村法治服务中心,横向建立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及辖区村委会对接关系,纵向建立村居、乡镇、法庭三级网格相结合的解纷体系,形成综合治理大格局,实现诉调无缝对接,为纠纷化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林某年近古稀,育有两个女儿。逢村庄拆迁,三人协商决定由小女儿作为代表办理相关手续。2023年11月,林某欲入住安置房时,发现房屋早已易主,小女儿称已将该房屋以极低价格出售。为此,父女积攒多年的怨气瞬间爆发,亲情在利益撕扯中摇摇欲坠。林某和大女儿怀疑小女儿恶意侵占共有财产,遂起诉至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嘉明人民法庭。
让人意外的是,小女儿并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存在不妥。在案件的调解中,调解员耐心解释小女儿行为的不妥之处,鼓励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并给出三套方案,然而并未得到双方认可,约谈不了了之。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王洪民和调解员张玉平没有放弃。二人以亲情为突破口,苦口婆心地调解:“翻旧账是往伤口上撒盐,放下怨恨才能让家庭不再是战场。”
方案终于落地,小女儿含泪道歉,父女三人相拥而泣,重归于好。一场风暴,终在“和”的感召下平息。
通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在基层司法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4年,茌平区人民法院冯屯人民法庭、阳谷县人民法院西湖人民法庭、莘县人民法院燕店人民法庭被省法院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