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严打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
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记者 冯家顺 罗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从严惩处盗挖、滥挖黑土等导致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以司法之力守护“黑土”粮仓。司法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规定了破坏黑土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及入罪标准。对于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三亩”或者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五百立方米”的,可以入罪;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六亩”或者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一千立方米”的,可以入罪,加大对粮食安全的保护力度。
此外,司法解释规定严重污染黑土地行为的处理,明确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在黑土地上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黑土地的行为,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