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意见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重在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富活力、更具韧性、更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内涵,即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备各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中国市场体系、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传统文化等国情的“中国特色”,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一般性理论与实践基础上能够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企业制度。
意见强调,经过5年左右,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完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自主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履行社会责任等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分类引导、统筹推进,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分类施策,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以企业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