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养老钱加上“安全锁”

——聊城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观察

■ 本报记者 刘庆功

近日,聊城市民政局发布《聊城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保障老年人及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养老服务市场秩序。该《办法》的出台,是聊城市积极响应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监管的重要举措。

规范行业保障权益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机构预收费问题备受关注。一些不规范的预收费行为,不仅损害了老年人的利益,也扰乱了养老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办法》明确了养老机构预收费的定义、范围及相关要求,为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使养老机构预收费有章可循。

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办法》通过对预收费资金的严格监管,确保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安全。《办法》明确规定了押金、养老服务费等费用的管理方式,以有效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等情况发生。尤其在养老服务关系终止时,《办法》详细规定了押金等费用的退还流程,保障老年人能够及时拿回自己的资金。

防范风险促进发展

近年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办法》加强了对预收费资金的监测和管理,明确了资金异常流动的判定情形,如提取现金、转入无关账户、押金支出超限额等。一旦发现资金异常,监管平台运营方和存管银行将及时采取措施,向相关部门报告,能有效防范非法集资、诈骗等金融风险在养老领域的发生。

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是养老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办法》的实施,营造了公平、透明、规范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增强了老年人及家属对养老机构的信任。这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推动养老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明确实施协同监管

《办法》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定义及范围作出详细表述,明确了养老机构预收的费用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

预收费管理要求严格。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最长不超12个月且需全额存入基本存款账户;单个老年人押金最多不超其月床位费12倍。养老机构要与县级民政部门、资金监管合作银行签订协议,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并单独核算,未完成相关操作不得开展预收费。押金存入专用账户后,监管平台24小时内释放20%至基本存款账户用于老人突发就医,剩余80%留存用于结算相关费用。服务关系终止后,养老机构需在24小时内发起押金退款申请,按流程完成退费。若机构暂停、终止服务,需提前30日告知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监督管理措施全面。养老机构需公示预收费项目等信息并定期向县级民政部门报告。各部门协同监管,县级民政部门加强检查和抽查审计,对违规行为分级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共同防范资金异常流动和非法集资;公安机关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聊城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从规范收费到严密监管,每一项举措都承载着对银发群体的关怀。相信随着政策稳步推进,这张守护“养老钱”的安全网将越织越密,稳稳托起老年人的幸福晚年,让“夕阳红”绽放出更温暖的光彩。

2025-06-11 ——聊城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观察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71105.html 1 为群众养老钱加上“安全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