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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护“未”成长

——莘县人民法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纪实

■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李言辉

近年来,莘县人民法院着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做实教育引导,做细矛盾化解,做深法治宣传,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携手同行,厚植家庭教育沃土

“感谢法官对我的耐心指导,我会认真反思自身履行监护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好好教育孩子,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6月9日,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诚恳地表示。

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莘县人民法院法官孙秀丽发现被告人张某的家庭教育存在严重问题,意识到仅对张某判刑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从家庭层面入手,帮助张某的父母建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找到正确的教育方法。

为此,孙秀丽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对被告人张某的父母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从了解张某的日常生活入手,通过分析亲子关系状态以及家庭沟通模式,探究犯罪根源,引导张某的父母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和生活需要,建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通过指导,张某的父母深刻认识到家长监护失责的问题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也学习到与未成年人沟通的方式技巧,表示以后一定弥补父母监护职责的缺失。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有些家长却缺席了这堂必修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既是对监护缺失的司法纠偏,更是对家庭责任的温情唤醒。”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坤如是说。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的家庭教育缺失、监护责任缺位等问题不容忽视。为此,该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家庭教育指导、定期跟踪回访等形式,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法治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寓教于审,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人的一生,每一秒都值得珍惜与纪念,走过的路不能重来,但所幸你未来的路还很长,一时的行差踏错并不可怕,判刑只是对你过去错误行为的评价,而不是对你未来人生的评判,只要你能吸取教训,痛改前非,认真接受改造,未来的生活仍然掌握在你的手中。”这段“法官寄语”,让被告人小杨当场流下忏悔的泪水。

这是该院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判决书后附录的“法官寄语”,寄语的背后,承载着对4位未成年人的谆谆教诲和司法温度。该案中,4名涉案被告人犯罪时均是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过早辍学、个人主观放纵随意、控制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犯罪。

4名被告人本应是青春绽放的年纪,却因过早进入社会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法官寄语”对案件当事人来说也是一次释法说理教育,让他们感受到法律并不是冰冷的,判决之外也充满温情和鼓励,引导他们回归到人生正轨。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组建专门的涉未成年人审判合议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社会交往等进行社会调查,为案件裁判提供参考依据,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于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全过程。同时,不断完善回访帮教等机制,全面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今年以来,该院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16次,回访帮教8次。

精准普法,筑牢法治保护屏障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着书记员的宣布,一场由学生担任主角的模拟法庭正式拉开序幕。“审判长”端坐中央,宣布开庭;“公诉人”义正词严地指控犯罪事实;“辩护人”引经据典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被告人”则低头忏悔,深刻反思错误。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等环节有序进行,每一个细节都高度还原真实庭审场景,同学们仿佛置身于真实的法庭之中。这是莘县一中学生“零距离”了解法院文化、“互动式”感受法治力量的真实场景。

近年来,该院以“法治副校长”制度为主阵地,选派45名法官担任全县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建立健全“点单式”普法机制,联合公安、司法、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全社会涉未普法宣传。同时,通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传播法治声音,打通未成年人普法路上的“最后一公里”。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表示,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温情的关怀,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2025-06-11 ——莘县人民法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纪实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71122.html 1 以法之名 护“未”成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