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1+3+N”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

本报讯 (记者 林晨 于新新) 6月2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聚焦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构建了“1+3+N”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新活力。

坚持源头治理,开展政策事前审查。我市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为基础,及时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评估“三项制度”,完善“联审联动”机制,建立四级审查程序,对拟出台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从严审查”。

强化动态整治,开展政策事中清理。我市全面清理妨碍市场竞争的“玻璃门”“土条例”,及时清理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措施。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今年以来,开展清理清查各类专项行动5次,现场抽查4次,梳理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514件。

畅通举报渠道,严格事后监督约束。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邮箱,确保经营主体发现不公平竞争行为时可及时反映情况。同时,建立完善举报处理机制,对举报信息进行快速核实、处理和反馈,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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