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筑牢法治屏障 共绘平安画卷
——聊城市《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三周年宣传工作综述
■ 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孙雅宁
临清市将狮猫文化、运河文化与扫黑除恶常识相结合,打造“狮猫警长—扫黑猫”法治IP形象,并制作“扫黑猫”文创产品;东阿县结合美食节、民法典宣传月等,设置“法治摊位”现场问诊,让扫黑除恶普法宣传进商户、进景区;市司法局指导创作《扫黑除恶我们在行动》等法治文化作品,通过法治文艺巡演和新媒体面向社会广泛传播;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中国旅游日”,向市民游客介绍非法集资、“投资项目游”等文化旅游领域有组织犯罪的形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三周年之际,4月下旬到5月底,市平安扫黑办精心谋划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有效扩大了该法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声势。
4月30日,聊城市与东昌府区两级平安扫黑办联动,组织公、检、法、司等24个部门在聊城公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三周年集中宣传活动,拉开了本次专题宣传活动的序幕。截至5月31日,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530余场次。
本次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立体化宣传。市县两级平安扫黑办组织基层综治网格员、普法志愿者及法治副校长等组建宣传骨干队伍,用老百姓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的语言,持续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机关、进村落、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工地、进家庭、进商超、进市场。
各级各部门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网站“两微一端一网”新媒体矩阵以及大屏幕,发布、转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解读文章、典型案例等内容,实现了宣传集群发声、多维呈现。
东昌府区柳园街道综治中心联合新时代社区组织网格员和志愿者走进小区开展专题宣传;阳谷县网格员在各自辖区内采取集中召开宣传会议、入户、串巷等线下方式进行宣传;高唐县借助“黄河大集”人流量大的优势,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知识及举报渠道和方式,引导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高新区将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5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此外,各级各部门通过张贴宣传栏、走访入户、设置醒目广告牌及宣传标语等方式宣讲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全市累计动用2万余块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2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条幅1918条。
重点行业领域是此次专题宣传活动的关键着力点。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各成员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宣传资源优势,以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牵引,落实边执法边普法宣传机制,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纳入行业领域日常管理及执法检查范畴。
市人民银行通过金融机构营业网点LED屏、厅堂微沙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普法内容1000余条次,重点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条文及法定义务。全市超百家银行网点化身“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站”,滚动播放警示标语20000条次。市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大厅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向纳税缴税人及群众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放扫黑除恶举报指南、防范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风险提示等宣传资料,提升市场主体及行业从业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度和辨别涉黑涉恶行为的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客货运场站、驾校、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不定期暗访。
建立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制度,严格准入,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从源头杜绝涉黑涉恶势力在交通运输领域滋生蔓延。
《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进校园,是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防止黑恶势力向未成年人渗透,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举措。
我市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建立《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宣讲机制,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以案释法、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专题宣传活动期间,全市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律讲座200余场次。5月26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古楼派出所在聊城市江北高级中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讲活动,学校300余名师生受益。阳谷县构建“家、校、企”三位一体宣传矩阵,法治副校长精心选取多起校园周边真实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一个个鲜活的故事,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本质与严重危害。
本次专题宣传活动,亮点多、举措实、效果好,将“纸面法律”转化为“社会共识”,让“法治精神”与“人民安全”深度融合,为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蔓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