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法治化环境换企业“三心”
■ 苑莘
近期的热播剧《以法之名》再次让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成为话题。剧中的剧情与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成果形成鲜明对比,使该剧充满话题性。我们应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权益,以法治换来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专心干事、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出台,是党中央以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殷切关怀。
过去几年,我市积极探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各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响应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切实保护了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未来,我市要在强化法治保障上下功夫,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助力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专心干事,靠的是法治保障。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现象。要开展专项督查,清理涉企不合理负担,查处违规干预经济纠纷案件,为企业挽回损失。要设立“涉企绿色通道”,对合法诉求迅速响应,确保企业轻装上阵、专注发展。
安心经营靠的是政策支持。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出台相关支持措施,进一步明确“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原则。应当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柔性执法”,对首次轻微违法以指导整改代替处罚,真正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放心发展需要加强权益保护。要恪守法律底线,不断完善涉企财产保全听证等相关制度。通过开展护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
法治既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以法律形式稳固好,从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健全的法治保障,有着巨大的现实价值。相信在法治护航下,我市民营经济的活力将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