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第11号总河长令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本报讯 (记者 于新新) 近日,聊城市发布了第11号总河长令《关于落实“万村千河”行动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月7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会忠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王会忠介绍,《通知》旨在深入贯彻水利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第11号总河长令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我市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河湖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着力补齐农村河湖管护短板,推动治理成效转化为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赋能乡村绿色发展的新动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生态保障。

根据聊城市第11号总河长令的总体要求,我市将以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统筹结合中小河流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美丽移民村建设等项目,按照“巩固成效、提档升级、有序新建、前瞻储备”的思路推进。到2030年,累计建成100条(段)以上省级幸福河湖,显著改善沿线1000个以上村(社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共包括5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

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以聊城市现代水网建设为抓手,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构建城乡一体、互联互通的现代水网体系。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提升智慧化管护水平。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坚持节水优先,加快河湖生态复苏,最大限度维持重点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持续加强重点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定期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严格落实河湖渔业养殖管理制度,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实现河湖清洁美丽。加快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和管护,严格入河湖污染物管控,动态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打造东昌湖国家级幸福河湖标杆,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收益反哺河湖管护机制,促进河湖管护良性循环。

保护传承弘扬河湖文化。深入挖掘河湖文化内涵,加强水利遗产保护与价值挖掘,推进水工程与水文化有机结合,开展水文化宣传普及活动。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河长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拓宽投入渠道,积极调动财政、社会、市场等各方资源,探索建立建设成效与项目安排挂钩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加强河湖执法监管,深化“河湖长+”协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动,维护良好河湖秩序。强化河湖智慧化建设,充分运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河湖动态监管能力和智慧化管理水平。构建全民共建共享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与合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共建共享幸福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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