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鞠圣娇
3月30日,在度假区一条乡间小道,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群众把手搭在一辆电动汽车上,借力前行。
骑车人这种“搭”便车的行为安全隐患极大,低速电动汽车看似速度较低,但万一其速度、方向稍有变化或路面颠簸,两辆车辆都有可能遭遇危险。而且,这种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规定。
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有的还一边骑车一边聊天,看似潇洒,实则埋下了事故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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