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
公益法律服务送到快递员身边
本报讯 (记者 岳殿举 通讯员 储鹏) “劳动者的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发生纠纷时可向工会、调解组织申请一站式联合调解……”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新就业形态企业法治化水平,助力新就业形态企业健康发展,近日,聊城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举办法律讲座,面对面向快递从业人员普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知识。
讲座上,工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内容开展了专题宣讲,系统解读了党和国家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讲解了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厘清了权益保障边界,还为企业职工解答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与政策疑问,获得了在场职工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将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服务范围,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服务,以便更好维护职工权益,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