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必理旧账

■ 苑莘

中央纪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其中一名地方党委原主要负责人的问题格外引人注目。通报直指其“政绩观严重偏差,新官不理旧账”,在任期间对化债工作不抓不管,甚至在公开场合发表“债都是前面欠的,凭什么让我还”等错误言论。

“新官不理旧账”一度被一些干部视为“潜规则”。前任借的债、铺的摊子,与我何干?殊不知,政府债务不是某个人、某一任的“私账”,而是政府的“公账”。债务无论形成于何时、源自哪一任,现任领导干部只要消极履职、拖延观望,就是对中央化债决策部署的落实不力,必须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此次通报将“新官不理旧账”纳入隐性债务追责范畴,建立起穿透式责任认定体系,精准破除了部分干部“击鼓传花”的侥幸心理和推诿思维。

更深一层看,“新官不理旧账”的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有的干部热衷于搞“短平快”的面子工程,对前任留下的债务问题视而不见,另起炉灶追求新的“显绩”,造成债务风险持续累积。“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化债工作恰恰是典型的“潜功”,虽不显山露水,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政府信用的关键一役。一个地方的财政是否可持续,不只取决于今天上了多少项目,更取决于昨天的欠账有没有人认真去还。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关发展与安全,事关财政可持续运行。发展不能建立在债务无序扩张的基础上,更不能建立在对旧账视而不见的“击鼓传花”上。将化债实绩纳入干部考核评价,让盲目举债者丧失政绩优势,让主动化债者获得正向激励,才能倒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筑牢常态化化债的责任根基。

新官必理旧账,理的是责任,守的是信用,赢的是民心。

2026-09-16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95595.html 1 新官必理旧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