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启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本报讯 (记者 王军豪 通讯员 王希玉) 3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市两级法院均要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方案》指出,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政治建设、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作风建设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整治“打招呼、说情”顽瘴痼疾,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群众本领,加强良好诉讼生态建设,实现思想政治建设卓有成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有力、践行司法为民服务成效突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明显推进、干警履职能力水平不断增强。要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人员走进法院,进一步展现法院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送法五进”活动,紧密结合“双联共建”“三遍访”等,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组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大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坚持“边创建边宣传”,全面展示全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