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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规定道路禁行政策实施以来

一般事故率下降近五成

本报讯(通讯员 姜洪涛)2月16日起,高唐县实施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规定道路禁行政策,并以点带面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截至5月5日,高唐共受理涉及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一般事故65起,同比下降43.48%。

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样化的大覆盖面宣传引导后,由高唐县公安局、高唐县交警大队、高唐县市场监管局、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唐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专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全力查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闯禁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违法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同步查处。

经过两个多月禁行政策的深入推进,高唐县官道街、北湖路和南湖路、金城路、时风路四条禁行路段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通行效率大幅提升,交通事故发生率显著下降。没有了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低速行驶的影响,高唐县官道街增设的交通信号“绿波带”充分发挥了作用,路面通行效率和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据不完全统计,在高唐县城区四条路段实施禁行政策后,路口车辆通行效率提升约28%,严重拥堵次数下降约41%。2月16日—5月5日,高唐受理涉及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一般事故65起,简易事故55起,分别同比下降43.48%和36.78%,死亡1人,同比下降83.33%,伤70人,同比下降36.94%。

高唐县今年将持续深入推进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禁行暨城区综合整治,切实巩固工作成效,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禁行范围,全力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2022-05-11 高唐县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规定道路禁行政策实施以来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11681.html 1 一般事故率下降近五成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