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事儿,谁说了算?
奋斗了多年,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李心躺在床上,阳光透过窗纱洒在她身上,这一刻,李心想过很多遍,今天终于成真了。
手机不停地响,微信不断提醒,李心没有搭理。忽然,门铃响了。李心打开门,门口是一位看着挺时尚的大妈,开口说:“你是刚来的吧?我就住在你家对面。我看你刚进业主群,怎么一直不说话啊?”李心这才弄明白,说:“我没看手机,也不想在业主群里说话。”大妈说:“为啥不想说?咱小区里有什么事,业主们可以商量。”“商量?商量有什么用?不都是物业说了算吗?”李心说。
大妈听了这话,叹了口气,接着说:“看着挺年轻的,咋还是法盲呢?”李心刚要发火儿,大妈又说:“我之前也是个法盲,让物业蒙了好几年,其实咱小区里的事儿,业主们能自己当家。咱要是觉得物业公司不行,可以换物业公司。”
李心愣住了,心想,说得轻巧,我们怎么能管得了物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点评
小区内的事儿,是全体业主说了算还是物业公司说了算?民法典说,当然是业主。
虽然您是买了一个小区里的一套房子,但是您在这个小区里的权利可不仅仅是这个房子。建设单位一套一套地把这些房子卖给不同的人,最终这个小区的所有权就由建设单位转移到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手中。相当于,全体业主组成一个团体接手这个小区,那这小区内的事儿就由这个团体说了算。个人购买的这个房子,在民法典上叫专有部分,专门属于自己所有,可以完全排除他人干涉。专有部分以外的那些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所以叫共有部分。既然是共有,那就得共同管理、共同使用、共同收益、共同担责。这叫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至此,这三个权利: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和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就组成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房子内的事,是自己说了算,房子外的小区内的事,则由团体说了算。这个团体,也就是全体业主,叫业主大会,对共有部分的处分,由业主大会说了算。
可全体业主未必能时时在位,所以要从业主大会里选几个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来负责日常事宜。小区的日常管理,如水、电、气、绿化等,业主委员会无法亲力亲为,于是,业主大会就会聘请一个专门的公司来提供日常服务,这个公司就是物业服务公司。
虽然对共有部分,是业主大会说了算,但所有业主要达成统一意见比较困难。为解决这一问题,业主委员会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通知所有业主参加,当来参会的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开始投票,投票到达一定比例,就算得出了一个有效决议。这个有效决议就是全体业主的集体意志,即便有的业主不同意,也得遵守。有了这个集体意志,对于小区内的事宜,就可以作出决定了,包括解聘现在的物业公司、聘请新的物业公司等。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