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倡导市民合理使用塑料制品

本报讯(记者 林金彦)12月1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不规范使用塑料制品会造成能源、资源的浪费,倡导健康的消费方式,呼吁市民合理使用塑料制品。

市消协指出,为倡导健康、绿色、环保的消费方式,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塑料制品时,除了考虑产品的品牌、价格、质量等因素外,还应关注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问题。

据了解,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国家提倡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可降解塑料制品(PBAT、PLA、PPC、PHA等材质)、利用绿色环保材料等原料制成的塑料制品。

面对塑料污染问题,要倡导健康的消费方式,消费者应减少使用塑料制品,例如去超市购物时自备布袋,平时生活中用玻璃杯替代一次性塑料杯等。同时,合理使用塑料制品,不随意用塑料制品装油、酒、醋,不将塑料制品接触火或热气,延长塑料制品的使用周期,让塑料制品可循环使用,减少塑料垃圾。此外,做好垃圾分类,不乱丢乱扔,让塑料废弃物能够全部进入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置渠道,避免暴露在自然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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