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名 女子诈骗3.8万余元
本报讯(通讯员 王希玉 刁萌萌)2022年12月27日,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22年4月份以来,50多岁的张某虚构身份,同时与茌平区的赵某某、东昌府区的王某某交往,其中赵某某为老年人。交往过程中,张某以要订婚彩礼、买衣服、买手机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共计3.8万余元。后被害人发现破绽,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老年人在同“婚恋对象”交往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防骗能力;要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必要时对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收集证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