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只签字没盖章,是否无效?

“我们确实没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可就因为这样,就得支付双倍工资吗?”近日,某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了一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刘先生寻求帮助的电话。他说自己所在的公司由于之前在劳动合同签订上存在一些纰漏,现在面临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刘先生所在的公司几年前在人事管理上有些混乱,体现在劳动合同上,就是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的盖了公司的公章,有的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这种做法最近带来了麻烦:一名即将离职的员工江某,拿着他一年前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找人力资源部,以上面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公章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应视作公司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这一年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了解情况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江某对法律存在误解,他的要求并无依据。

这表现在:首先,劳动合同中即使没有盖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以看出,法条并没有要求劳动合同必须签字与盖章兼具才能生效,只要能体现用人单位作为法人的意思表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可直接视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其在劳动合同中签字,即代表用人单位与相关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其次,劳动合同无效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一回事。即使劳动合同因为缺失某些要素而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或法院判定无效,也不影响双方已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事实,员工不能以劳动合同无效为由主张二倍工资。

据“人社通”微信公众号

2023-04-12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29683.html 1 劳动合同上只签字没盖章,是否无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