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行车,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本报讯(记者 赵艳君)12月11日凌晨,我市迎来降雪。雪后的水城银装素裹,宛如一幅美丽的水墨画。受降雪及降温影响,我市部分路面出现结冰现象,给出行的市民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不少车主发现,部分交通标线被积雪覆盖,难以识别。
为此,12月1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决定对2项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2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从严处罚。
为了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经研究决定,因路面湿滑导致越线停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因积雪覆盖交通标线,导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无法识别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对于上述不予处罚的交通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系统的,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的“违法处理撤销申请”中提交违章异议申请,需详细描述违法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交警部门研究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
不过,在路面结冰融化前,聊城交警将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从严处罚。对争道抢行、强行并线、加塞、连续横穿车道等危险交通行为从严处罚;对雨雪天气期间或路面结冰严重路段,通行车辆不服从执勤交警现场指挥的,从严处罚。
聊城交警提醒各位车主,恶劣天气期间,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建议使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程序,快速处理,快速撤离,以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