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戏谑式标语“越界”

□ 张英东

近日,有游客发视频称,四川成都一景区立有“发现小偷,往死里打”的标语,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景区称曾有小偷偷游客相机,标语应游客要求而立,是一句玩笑,发现小偷就报警了,未动手。目前,该标语已被撤下。

作为人们行为规范的提示,标语是传播知识、普及观念的有效工具。近年来,戏谑式标语因其轻松诙谐的特点,受到不少公共管理部门的青睐。然而,即使是戏谑式标语,也必须遵循法律原则,不能“越界”。

法治精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暴力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面对偷窃等不法行为,固然需要谴责与打击,但过度渲染暴力,不仅无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反而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

“发现小偷,往死里打”的标语具有一定的煽动性,无论初衷如何,都容易对公众产生心理暗示和情绪影响。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等群体,这样的标语可能会误导他们,对法律产生错误认知,甚至会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暴力解决问题”的错误观念。

作为公共空间的管理者,景区应当成为传播法治理念、维护法律秩序的积极力量,自觉成为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引导公众理性对待违法犯罪行为。面对游客财物被盗的现实问题,景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如加强安保措施、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及时报警等。同时,加强游客安全教育,提醒游客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提高防范意识。

法者,治之端也。我们的公共管理部门要增强法治观念,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

2024-04-02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48143.html 1 莫让戏谑式标语“越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