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聊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对未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说“不”。侯明明 绘
聊城新闻网 2006-2021 版权所有 聊城日报社/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