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暴勇敢说“不”
□ 李吉洋
日前,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此次新规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8类证据,让受害者在面对家暴时勇敢说“不”,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一隐藏在家庭私密空间内的黑暗面,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的双重创伤,还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受害者而言,身体上的伤痛或许能够痊愈,心灵上的创伤却可能伴随其一生。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性、破坏性,常常隐藏在表面的平静之下,让受害者感到无助和绝望。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者,常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和消化系统疾病、心血管病等病症。
一味地纵容,只能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拒绝家暴,受害者必须打破沉默,勇敢地站出来,寻求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反家暴法律法规,为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让施暴者远离自己;也可以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各界应给予受害者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社区可以建立家暴干预机制,及时发现并调解家庭矛盾;相关组织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媒体也应该加大对家暴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家暴危害的认识,营造反对家暴的社会氛围。在家庭教育中,应注重品德培养,倡导平等、尊重、和谐的家庭关系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家暴发生。
婚姻关系不是家暴的免罚令牌,受害者在遭遇家暴时要勇敢说“不”。只有这样,才能让隐秘角落的暴力无处遁形,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并在安全和尊严中乐享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