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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后付”不能透支消费者信任

□ 贠秀军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最常见的消费方式之一,网购支付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和便捷。近期很多电商平台推出了“先用后付”功能,声称消费者一旦开通此功能,即可享受“0元下单”。这种看似便捷的新型支付方式,却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麻烦,在社交平台引发争议。

所谓“先用后付”,是一种基于消费者个人信用的支付方式,它允许消费者收到商品后,觉得满意再付款。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先用后付”确实能给消费者带来便利。这一功能简化了付款流程,消费者无需再通过指纹或密码等方式进行支付,即可完成购买。而且消费者在确认收货之前,对商品不满意可以直接退回,省去了与商家协商退款的过程,提升了购物体验。

然而这一功能在提升购物便捷性的同时,也隐藏着不少消费陷阱。一方面,这一功能具有诱导消费的倾向。延迟的付款时间,大大减轻了消费者的支付痛感,导致许多消费者在尚未考虑充分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就完成了购买,造成了超前消费。另一方面,这项功能开通容易关闭难。不少平台将“先用后付”选项设置为默认勾选,极容易导致消费者因“误触”而下单;平台还隐藏了取消按钮,且提高了关闭门槛,消费者需将全部订单收货后,才能关闭该功能。

可见,“先用后付”已经背离了其设置的初衷,成为不少平台和商家提高成交率的工具。平台和商家成了受益方,而消费者却要承担其带来的隐私泄露、财产安全等风险。这一功能或许能为平台和商家带来一时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其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以及购物体验的破坏会透支消费者对网购平台的信任,不利于商家乃至整个网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应当牢记,消费者的信任是网购各方共赢的基础。良好的功能设计需要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先用后付”要想发挥最佳作用,必须进一步优化。平台应切实履行提醒义务,在显眼位置提醒消费者“先用后付”功能存在的风险,并设置简单便捷的取消方式,将开通或关闭的选择权真正交还给消费者,确保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做出选择;商家也要诚信经营,不钻技术空子,保障消费者通过此功能购买的商品质量过硬;消费者也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量入而出。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营造健康的网络消费生态。

2024-12-13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61616.html 1 “先用后付”不能透支消费者信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