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崇山峻岭间走出文明旅游的生命通道
□ 赵晓萌
近日,一起女大学生逃票坠亡案引发的90万元索赔纠纷,在法院“景区无责”的判决中落下帷幕。这场横跨法律、道德与公共安全的三维博弈,不仅暴露出文旅治理范式的潜在性矛盾,更折射出社会治理的价值排序困境。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景区通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等证据链,完成了安全保障义务的举证责任。而该名大学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逃票行为构成对管理秩序的破坏,坠崖结果与违规路径选择存在直接因果关联。这种基于证据链的法律推演,恰与之前的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宁波雅戈尔动物园逃票案形成司法逻辑的延续,凸显司法机关对“谁过错谁担责”原则的坚守。
景区安全责任的边界之争体现了现代社会治理的难点。涉事景区在开放区域设置1.2米高护栏的做法,已超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的国标要求。但自然景区的地形复杂性决定了不可能实现全域物理防护,过度防护既破坏生态,也可能诱发“替代性风险”。因此,合理警示与游客自律才是核心防线。
该名女大学生的逃票选择暗含双重悖论。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其行为既违背契约精神,又突破安全底线。这种现象与游客在颐和园“翻墙拍照”、男子在西藏违规穿越保护区等事件一起,折射出部分群体对规则的工具性认知:将投机取巧视为聪明,把规避管理当作自由。在社交平台发布“逃票攻略”获百万点击的现象证明,不守规则最终酿成的不仅是个人悲剧,更是社会诚信的集体透支。
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不是终点,而是重构旅游文明的起点。当我们在哀悼年轻生命消逝的同时,更需清醒认识到:法治社会从不同情破坏规则者,公共安全也绝非无限兜底的慈善工程。唯有每个人真正树立规则即防护的认知,才能在崇山峻岭间走出文明旅游的生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