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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莫失度 舆论莫越界

□ 于建军

近日,长沙一家餐厅内发生的幼童与女子肢体触碰纠纷,引发全网热议。原本只是公共场所一次普通的意外磕碰,却在网络舆论的放大下演变为一场持续发酵的公共事件。事件折射出的权利意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舆论治理等多重议题,值得全社会冷静思考。

监控视频还原了事发经过:一名4岁男童手持玩具在餐厅过道奔跑,手部不慎触碰一旁结账的女子臀部。事发后男童家长当场致歉,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双方就道歉形式未能达成一致。当事女子坚持要求书面道歉,男童家长认为这等同于认定孩子为主观恶意,三次调解均告失败。当事女子将事件发布至网络,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平台后续对涉事账号采取限制措施,当事双方表示将通过诉讼途径厘清是非。

权利意识觉醒,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公众重视身体边界、抵制不当触碰,这份自我保护意识应当被尊重。但维权有尺度,权利有边界,正当维权不等于可以无限放大矛盾,更不能脱离客观事实,将成年人的价值标尺简单套用到懵懂幼童身上。

从法律层面看,4岁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尚不具备完整的性别认知,无法理解“性骚扰”的含义,不存在主观冒犯的故意。法律保护每一位公民的人身权利,同时也对低龄未成年人预留成长容错空间。当然,“孩子年幼”不能成为监护人疏于看管的借口。公共场所中,家长应当看护好孩子,及时制止奔跑打闹,并开展身体边界教育,引导孩子尊重他人。

这场纠纷的另一重警示,在于网络舆论的流量陷阱。带有强烈冲突感的关键词,极易挑动公众情绪,催生网络围观与对立。个体民事纠纷一旦被放到网络平台炒作,很容易脱离事实轨道,演变为情绪宣泄,当事人、未成年孩子都将承受不必要的网络审判。当今法治社会,化解矛盾的主渠道是调解、诉讼等法定途径,而不是借助网络舆论施压。把民事纠纷变成流量素材,最终只会消耗公共理性,伤害无辜。

公共空间的和谐,离不开理性与包容。人与人共处,难免发生微小摩擦。遇到矛盾,既要守住自身合法权益,也要秉持客观理性原则,避免反应过激。面对未成年人,更要兼顾保护个体安全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法律是定纷止争的底线,而包容互谅是社会温情的底色。

法治社会呼唤理性维权。期待各方尊重事实、相信司法,让纠纷回归法律框架解决。希望这起事件提醒更多人:捍卫权利不必走向极端,守护边界也须保留一份善意,共同维护理性文明的公共空间。

2026-09-18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95764.html 1 维权莫失度 舆论莫越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