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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歧义标语损害城市形象

■ 本报记者 申东方

4月22日,笔者在城区一处卫生间看到,便池上方贴有内容为“匆匆走 别:冲冲再走”的标语。乍一看,没毛病;仔细一想,不对劲。

“别”字言简意赅,显然是对“匆匆走”行为进行否定,提醒大家“冲冲再走”。但“别”字后面的冒号欠妥。冒号多放在称呼语、说话人姓名、“说、想、写道、认为”等提示性词语之后,用于提起下文。此处使用冒号,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要让人“匆匆走,别冲冲再走”。

文明标语是引领城市新风的有效载体;凝练、响亮、贴切和易记的标语内容,更可以让人对一座城市印象深刻,起到良好的推介作用。因标语歧义损害城市形象,得不偿失。

笔者认为,标语可以适当“抖机灵”,如卫生间标语利用了“匆匆”和“冲冲”的谐音;但绝对不能因此忽略了文字、语法的严谨,更不能变成“雷语”,不然只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标语上的冒号,或是感叹号的误用,如改为感叹号,既表达了对“匆匆走”不认同的强烈感情,又能起到更好的提醒效果。这也提醒我们,在选标语、贴标语时,要多看一看、想一想,避免因歧义造成不良影响。

2022-04-26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0937.html 1 莫让歧义标语损害城市形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