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本报讯 (朱海波) 为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连日来,我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对危险废物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二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包括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企业,排查整治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的检查、贮存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要求、贮存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出入库台账、危险废物包装物是否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处置设施是否符合运行环境管理要求、是否按要求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等。
同时,我市对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导、再落实,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及时处理、整改措施是否真落实等。
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进行督促的范围,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已建成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和项目,重点做好“一废一库一品”、涉重金属企业以及饮用水源地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市还对组织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情况,对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做好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此次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4月中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分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现场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督导检查、总结上报4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