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昌府区人社局“你贷款 我贴息”惠企利民
本报讯 (记者 王培源) “您好,您是想咨询创业贷款的相关政策吗?请稍等。”7月25日,聊城农商银行柳园支行工作人员陈新颖正耐心地对市民关于创业贷款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今年,东昌府区人社局积极落实惠企利民政策,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提供3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贷款并享受国家财政贴息。同时,与聊城农商银行开展“社银合作”,方便申办人就近办理或在网上申请办理。
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25岁—45岁);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不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