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游泳警示牌不能当摆设

■ 赵宗锋

夏日炎炎,“亲水乐水”本无可厚非,但安全警示牌成为摆设就不应该了。

7月26日上午8时许,市城区利民西路镜明亭附近,“水深危险 禁止游泳”的警示标语赫然入目,但依然有人下水;上午10时许,二干渠东昌路至利民路段东侧陡峭的河岸上,有人在钓鱼,而河岸不远处,就是“坡陡水深 禁止游泳捕鱼”的警示标语;同日,笔者发现徒骇河城区段两岸钓鱼者众多,其中不乏未成年人,完全不顾岸边“禁止游泳捕鱼”的警示牌……

警示标志就在眼前,却选择视而不见,这是对安全警示的漠视,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轻视。在有些人眼里,警示标志就是摆设,或者说只是约束别人的。殊不知,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向来是各类事故的祸根。

警示教育年年讲,却总有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全国又有不少地方发生溺水事故,当事人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喊,再难唤回鲜活的生命。当前正值汛期,无论河流还是湖泊,水位变化比较频繁,下水游泳极易发生险情,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为避免溺水事故发生,近年来,我市在各大河湖水系建立了事故救援和安全巡查队伍,各类警示牌也越来越齐备。但与这些外在措施相比,更需要的还是个人安全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提升。不把生命当儿戏,真正让安全教育入耳走心,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一份责任。

2022-08-02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6222.html 1 禁止游泳警示牌不能当摆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