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人心 “典”亮生活

——东阿县铜城司法所联合县法学会进行新年普法

■ 付茂生

“我给了对象10万元彩礼,如今她悔婚了,请问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来?”1月1日,在东阿县铜城街道耿庄新村民法典宣传现场,居民小郑愁容满面地向铜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刘菲咨询。

“你登记一下,我帮你依法讨回彩礼。”刘菲告诉小郑,根据相关法律,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这是发生在铜城街道新年普法现场的一幕。

为切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融入群众心中,新年之际,东阿县铜城司法所联合东阿县法学会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举办新年法治讲座。

当天,前来参加讲座的村干部和群众代表有100多人,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咱们老百姓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东阿同圆法律服务所主任杨广平就民法典知识进行宣讲。

没有官话,不搞说教。杨广平从群众最关心的宅基地、婚姻、继承等相关话题入手,把“法言法语”变成“口头语”“大白话”“身边事”,深入浅出讲道理、通俗易懂说法理。参加讲座的干部群众一边认真听,一边认真记,还不时翻动民法典读本查阅条款。

坐在第一排的耿庄村妇联主席张凤菊一直手不离笔、认真记录,她对现场的工作人员说:“刚才杨主任说民法典从‘吃穿住行’到‘生老病死’,都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们不能只用耳朵听,还得用笔记、用心学。要不,以后用得着时再学就晚了。”

“家里老人去世前立下好几份遗嘱,内容又不相同,以哪份遗嘱为准啊?”有村民问。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杨广平说,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反悔。如果有多份遗嘱,内容又相互抵触的,那就得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我借给别人5万元钱,当时也没打欠条,现在已两年多了,对方一直不归还,我该怎么办?”

“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怎么规定的?”

……

20多分钟的法律提问时间里,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就各自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和铜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逐一耐心地给予解答,并就维权的重点和维权方式进行讲解。

活动现场,耿庄新村党总支书记耿传民高兴而又充满期盼地说:“这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接地气、入人心,有‘味’又有趣,我们老百姓打心眼里欢迎!”

“普法宣传要让群众爱听、想听,听了管用,不仅要让群众‘喜闻乐见’,更要关注群众‘热点难点’,这样才能‘接地气’‘聚人气’,真正让民法典飞入百姓家!”东阿县法学会干部杨雪松深有感触地说。

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读本100多本,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余份,受益群众达250余人。

2022-01-05 ——东阿县铜城司法所联合县法学会进行新年普法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779.html 1 “法”润人心 “典”亮生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