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安宁,为聊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突出“严”字。严格遵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和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公众的检验,经得起社会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突出“重”字。对于黑恶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以及罪行累累、手段残忍、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民愤极大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刑罚,彰显法律权威,惩戒一个、教育一片。
突出“宽”字。对于被胁迫、诱骗等参加黑恶组织,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基础上,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彰显法律的挽救功能。
突出“断”字。对黑恶组织在“打伞破网”的同时,对黑恶财产特别是利用黑恶组织非法聚敛的财物打财断血、清仓见底,彻底铲除黑恶组织滋生的土壤。今年审结的2起涉恶案件的财产刑已全部执行到位。
突出“防”字。对审判中发现的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部分行业、领域,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制发司法建议书,加强行业整治,督促制定整改措施,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王希玉 王相敬)